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通知(附时间)
一、检测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点前检测 当日下午17时出具报告
上午10点后检测 次日下午17时出具报告
周六:上午10点前检测 当日下午17时出具报告
周六上午10点后及周日:周一下午17时出具报告
(医院将根据标本量对出具报告时间适时做出调整)
抗体检测:全天24小时检测,2小时内出具报告。
二、检测地点
1.发热患者、外地(疫区)返回人员以及自愿接受核酸检测人员请到发热门诊挂号,开取核酸检测化验单并交费,根据工作人员指示,不同人群在发热门诊指定区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咽拭子标本采集。
2.经门诊就诊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由就诊科室接诊医生开具核酸检测化验单,完成缴费后,到门诊楼外南侧设置的临时采样点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咽拭子标本采集。
3.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需携带患者住院通知单,在门诊大厅挂全科医学科普通门诊号,到全科慢病门诊(门诊楼一楼)开具核酸检查化验单,完成缴费后到门诊楼外南侧设置的临时采样点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咽拭子标本采集。
三、检测人员范围
1、门、急诊患者
近期由外地(低风险地区)返包来院就诊者须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于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木兰县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西安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北京市朝阳区等中、高风险疫区(按照目前疫情风险划分的疫区,随疫情变化而动态调整)的患者,必须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一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
2、发热门诊患者
发热患者除血常规、肺部CT等相关检查外,还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一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如检测结果为阳性,须按照医院有关规定配合登记,经评估后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患者不得自行离院或转院。
3、住院患者
(1)住院患者特别是来自黑龙江、湖北省、广东省等地(同上)的患者,如暂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的检测。
(2)医院严格执行病房管理制度,严禁探视,固定陪护。住院患者确需陪护的只能安排一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如果近期从外地特别是黑龙江、湖北省、广东省等地(同上)返回,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行陪护。
4、其他人员
凡来我院就诊自愿进行核酸检测者(包括需开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等),须到发热门诊挂号,并在发热门诊西侧普通区域采样。
四、核酸检测费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0〕23号)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270元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 50元(胶体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