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通知(附时间)
【2022年1月22日更新】
一、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黄码):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巴彦淖尔市前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嘎查和单位报告,并主动申报其是否曾经到过中高风险区域,如有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本通告第一、二条规定执行,其他情形如下:
1、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市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我市的,需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旅途中个人防护。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我市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我市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进入巴彦淖尔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陆路、航空口岸城市来(返)我市人员,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上述情形以外的内蒙古自治区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点击查看:》》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我市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22日)
【2022年1月14日更新】
从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3月15日,凡从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地区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均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向属地报备,由属地尽快完成核酸检测。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1月14日)
【2022年1月13日更新】
即日起,凡巴彦淖尔市外入(返)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杭锦后期人员,请在出行前3天扫描“入(返)人员登记二维码”提交报备信息。
点击查看:》》2022巴彦淖尔春节返乡报备通告汇总(附入口)
【2022年1月9日更新】
1、从1月9日起,对由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或有上述地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间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2、对有天津市其他地区(津南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以外)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间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凡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天津市来(返)我市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1月6日更新】
从即日起,对从河南省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河南省中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间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活动。对从河南省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地区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1月5日更新】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佳节,现将我市“两节”期间人员安全有序出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鼓励公众就地过年,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带头落实在本地过年。
二、严格限制我市人员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盟市的其他旗县(市、区)。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抵返后,要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来(返)巴彦淖尔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盟市的其他旗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返)巴彦淖尔市,确需来(返)巴彦淖尔市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非必要不前往满洲里市、额尔古纳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额济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阿尔山市、乌拉特中旗等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前往的抵达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往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室韦镇,新巴尔虎左旗额布都格镇,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东乌珠穆沁旗朱恩嘎达布其镇,额济纳旗策克镇,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满都拉镇,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等边境口岸城镇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以上10个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日内有上述10个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严格限制进京。
五、严格落实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的排查管控措施,从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六、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对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七、对陆路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八、巴彦淖尔市各旅行社、旅游企业暂停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九、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
十、教育部门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信、人社、商务等部门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学生返校和人员较多的企业务工人员返岗,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不举行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区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50人以上活动需报同级指挥部审批。机场、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好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十二、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应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对知情不报、故意隐瞒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情况的,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行程史,隐瞒病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监测和属地防控措施,以及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等其他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行为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十三、本规定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5日
【2021年12月15日更新】
2021年12月15日,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发布。
其中明确:
1、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建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市”,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元旦、春节期间,所有返乡人员抵达我市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报告,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2、从即日起至2022年春节假期结束,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举办团拜、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等活动。要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培训数量及规模,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和线下培训。
3、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或嘎查村报备,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主办方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餐饮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