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低保申请指南
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是防范养老金被恶意冒领、防止社保基金流失的重要措施。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领取待遇未认证人员和采取其它手段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对办理了待遇暂停手续的人员,若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将停发待遇”。养老金领取人员死亡、在押服刑或领取多份养老金的,家属或本人冒领多领的养老金要退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金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呼和浩特养老金认证APP
可通过本人或亲属的手机下载“内蒙古人社”或“青城智慧人社”APP进行自助认证
认证时间
每年1月- 5月期间
认证流程
补充说明
1、对于不会使用手机APP认证人员以及行动不便且子女和亲属又无法协助用手机认证的退休人员,可在居住地社区由工作人员指导认证或电话联系呼市社保中心安排人员上门服务。认证服务电话:0471-5181334, 0471-5299400.
2、对于退休后在外省市异地居住,不会或不能使用手机APP认证人员,可以通过微信视频、邮寄视频资料或电话联系实现认证。认证邮箱1220833837@qq.com,联系电话:0471-518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