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怎么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政策内容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适用对象
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即C1C2C3C4C5)业务,不包括持、武警、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
申请条件
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对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注销(无需申请退办),重新申领后,仍可变更一次考试地。
办理材料
申请人本人向车管所申请办理。内地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
相关规定
1、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
2、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
3、已变更考试地的申请人考试预约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约考试。
4、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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