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低保申请指南
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发放标准:
第1-12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 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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