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怎么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呼和浩特市2022年将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500名。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至各旗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分配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因成绩并列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造成超出应聘名额的,也予以聘用。乡镇(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录用协议。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工作3年及以上的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将安排一定数量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优秀社区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
薪酬总额执行社区三岗十八级工资(试用期最低起点工资3211元,转正最低起点工资3568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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