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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报销(男职工)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3-10 01:10:02

办事期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参保职工单位工作满一年,从缴费之日起满六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后一年内,由单位专管员提供下列资料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办事步骤:

企业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后可报销10天护理假工资(按本人缴费基数÷30×10来计算),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双方一起办理,提交材料如下:

1、配偶生育后住院医疗费收据(查验原件标柱后可拿走)

2、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销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计划生育

1、医疗费收据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3个月以上流产需提供病历

5、报销生育职工本人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

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工伤生育科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64号柜台

办事电话:

5181353、518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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