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低保申请指南
办事期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参保职工单位工作满一年,从缴费之日起满六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后一年内,由单位专管员提供下列资料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办事步骤:
企业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后可报销10天护理假工资(按本人缴费基数÷30×10来计算),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双方一起办理,提交材料如下:
1、配偶生育后住院医疗费收据(查验原件标柱后可拿走)
2、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销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计划生育
1、医疗费收据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3个月以上流产需提供病历
5、报销生育职工本人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
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工伤生育科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64号柜台
办事电话:
5181353、5181354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