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怎么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1、在本市市区拥有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房(含公寓)、经济适用房、二手房、自建住房、房主自主经营且居住的非住宅用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2、商品住房(含公寓)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未经过网签,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由呼和浩特市社保局出具参保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及发票(收据),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供住房平面图办理落户登记。
3、无正规购房手续的单位团购商品住宅楼,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购房合同(协议)、单位证明、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办理落户。
4、自建住房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缴费凭据,可以办理落户登记。
5、村里自建的单元住宅楼,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购房协议、购房收据、村委会证明、开发商出具的住户平面图和物业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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