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1-11-26 15:17:32
通报显示,2020年4月29日,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湖州市织里镇一非法小作坊常有刺鼻气味飘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现场贮存有不明化学物质,部分原料溢流在场地。经鉴定,不明化学物质为有机玻璃制造产生的精馏残渣(即废甲酯油),属于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数量约为300吨。
经查,犯罪嫌疑人以400-500元/吨的价格从安徽滁州、宣城及江苏盐城等地非法收购废甲酯油,经简单处置,每吨加价200元转卖给下游安徽燃料油收购商。后者将废甲酯油以“重油”名义,按2700-3000元/吨卖至安徽各地沥青搅拌站,最终被作为燃料油使用,在焚烧过程中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截至今年7月,已有32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已批捕11人,案件正在公诉阶段。
危险废物贮存间选址要求”
具体内容: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5,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6,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7,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8,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基础防渗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
1、危废贮存间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2、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相关标准要求。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设计原则
3.1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3.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3.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3.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3.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4、危险废物堆放
4.1基础必须防渗
4.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4.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4.5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4.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4.7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4.8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
4.9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主营:武汉废油收购_武汉废油收购、武汉废油回收_武汉废油回收公司,武汉废油回收_武汉市废导热油回收、/机械废油回收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对于固体废物(废渣),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压实、破碎、分选。
对于液态废物(废液),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常用于废渣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稳定化。
常用于废液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混凝、化学沉淀、酸碱中和、氧化还原、吸附与解吸、离子交换、焚烧等,而置换、电解、萃取、电渗析、反渗透、光分解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一)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评估指标为2项,即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各地根据辖区内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其去向(自行利用、自行处置、委外利用、委外处置、贮存),组织对危险废物规范化利用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二)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指标为2项,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情况,各地依据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环境统计数据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组织对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能力情况进行评估。
(三)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指标为4项,即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工艺技术水平情况。
1.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评估指标依据《“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中附件1表2《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组织对辖区内产废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估。
2.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评估指标依据《“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中附件1表3《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组织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估。
3.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标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等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对主体设施及废气、废水处理等设施运行的污染防治效果进行评估。
4.工艺技术水平评估指标依据主体设施及环保设施采用的处理处置工艺及其处置效果(次生危废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等),结合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组织对其技术水平的成熟性、先进性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