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澳通行证有效期
1、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1张。
2、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有效的暂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有效的并已翻译成中文的外国定居证明及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3、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非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及部门重点部门(如涉密、财务等岗位)在职人员;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该企业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各级部门认为应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4、提交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5、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
6、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申请赴台旅游的,需提交湖北省内有组团资格旅行社发票。旅游团的领队还需出具本公司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签注有效期:3个月有效一次。(旅游团领队,可根据其需要签发1年有效多次)。 (2)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3)因情况紧急,因私或应邀赴台提供不了入台许可证明或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但需经省台办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4)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