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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