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
淮南热门资讯 > 淮南社保资讯 > 淮南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淮南市工伤保险补缴待遇怎么支付?

来源:互联网 2023-06-05 00:01:03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应支付的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因工伤残: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费。

关键词:淮南补缴工伤保险后受伤费用怎么支付淮南工伤保险补缴待遇怎么支付淮南市工伤保险补缴待遇怎么支付?
上一条:寿县养老金最低多少元一个月? 下一条:淮南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