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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如何支付

来源:互联网 2022-12-13 05:58:03

参保人员年度内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按下列规定自负:

(1)45周岁以下的,个人自负的医疗费不超过全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9%;

(2)45周岁(含)至退休的,个人自负的医疗费不超过全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

(3)退休人员个人自负的医疗费不超过全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

上述各年龄段医疗费具体自负额度本医保年度分别定为1000元、700元、400元。

超过自负部分的医疗费,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75%;在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发生的,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支付86%,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2%;在其它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个人承担。

关键词: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资金支付自负的医疗费怀化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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