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户口人才引进和社保年限
根据淮北市卫健委2022年6月2日通知,为加强我市医疗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市直属公立医院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校园招聘(徐州站)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原则上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
4.2022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
202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资质(包括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