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经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日间手术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2021年度为15000元),由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在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按60%比例支付;
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70%比例支付;
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5%比例支付。
其中,省定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