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市医保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政策调整进行说明,其中涉及新生儿参保政策的调整尤为引人关注。自今年起,如果新生儿参保及时,居民个人缴费负担可大为减少。
根据《通知》,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出生当年内缴费),按当年个人筹资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以居民李某夫妇今年3月出生的孩子为例,此前需足额缴纳920元,现在只需缴纳个人筹资部分310元,少缴610元。”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是针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完善,同时鼓励及时参保、尽早缴费。
《通知》提到,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出生次年缴费),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缴费,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标准按个人筹资标准执行。“及时补缴完保费后,假如孩子刚出生时生病住过院,这部分费用就可以报销了。”工作人员举例说,居民王某夫妇新出生的孩子去年12月因患肺炎住院治疗,今年1月康复出院,2月为其办好户口并缴纳2020年及2021年医保。按照之前的政策,需足额补缴2020年度的870元和2021年度的920元,而现在只需补缴2020年度个人筹资部分290元及2021年度个人筹资部分310元,少缴纳1190元。及时补缴完保费后,孩子出生后的住院医疗费用也按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通知》还提到,超过3个月参保的,按当年筹资总额缴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就是说,如果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之后参保,只能全额缴纳当年费用。并且,享受待遇只能从缴费之日算起,而不能从出生之日算起。所以,早参保不仅能少缴费,还能及早享受待遇。”
新生儿参保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