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
淮安热门资讯 > 淮安社保资讯 > 淮安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淮安医保最新政策一览

来源:互联网 2022-10-26 19:07:02

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了不少关于医保使用的新利好。

《意见》指出,将允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用于个人或其参加本统筹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或居民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可按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此外, 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将医保目录外的自费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且规定: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得设置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不得设立对常见病、多发病的免除责任条款。

政府还提出:要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 结算,提升参保人员服务体验。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淮安医保新政一览淮安医保最新政策淮安医保最新政策一览
上一条:2021淮安市医保跨县区参保缴费如何办理? 下一条:2022国家医保平台淮安地区哪些业务暂停办理业务一览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