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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07-23 16:50:02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备案, 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申办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期间。失业人员前来办理时,须填写《淮安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及《失业人员“一三一”工程配套单》,参加免费职业培训,并提供相关资料;

4.经办机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之本人。经审核合格者,按规定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标准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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