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减轻疫情影响、维护参保居民缴费权益,保障参保居民病有所医,根据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予以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原定2020年12月30日截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18时。
二、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2021年2月28日18时前参保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继续按310元/人标准缴纳,并且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参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