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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弃婴(儿)户口补登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2-12-01 12:27:03

衡阳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弃婴(儿)户口补登指南

一、申请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的,可以为被收养人员申报户口补登。

备注:市、县两级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主管民政部门出具的办理落户意见函 (必须)

2、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包括补登人员姓名等户口登记事项、录亲公告、已报请机关采集DNA数据录入打拐系统的凭证材料、弃婴(儿)捡拾证明等在内的申报材料。(必须)

3、其他材料1 (非必须)

4、其他材料2 (非必须)

5、其他材料3 (非必须)

三、办事地点

点击查询

四、办事流程

五、收费标准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0元

六、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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