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衡山湘江公路大桥实行限行的通告
衡阳机动车变更登记(辖区内共同所有人变更)指南
(一)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变更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持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第二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三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四步: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四)办理费用:号牌工本费 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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