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3-05-11 03:52:32
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应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广播电视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他已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可以拍电影吗?
答案是,不可以。拍摄电影,需要摄制电影许可证相关资质。
1、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是指企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从事专题讲座、专栏节目、综艺节目、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网络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以及程序版权的交易、交易代理等。则必须取得执照,否则将被列为非法经营。
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共19809家,同比增加了13.43%,占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总数(58160家)的34.06%,排在全国各省(包含总局)的第一位。3月新批准机构310家,占行政许可事项总数的28.47%;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机构751家;本月没有持证机构申请注销。
3月,北京朝阳区、通州区、海淀区新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数量位居前三名,占本月新增机构总数的52.26%。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三区持证机构累计12185家,占全市持证机构总数的61.51%。注册地址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持证机构1325家,3月新申请机构17家,迁入10家,迁出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