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2-05-03 00:01:22
(1)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是政府行为,对于重大、复杂的项目,政府核准部门要委托专业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并提出评估报告。
(2)咨询机构在项目的评估过程中,既有为政府咨询把关的作用,也有代政府核准、审查的作用。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准备资料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2、项目主体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3、项目主体资源利用方案
4、项目主体资源节约方案
5、项目主体对项目的选址及用地方案:厂区位置、建筑平米、厂区平面布置图、购置价格、当地土地价格。
6、项目主体资源开发方案
7、项目总投资、产品及介绍、产量、预计销售价格、直接成本及清单(含主要材料规格、来源及价格)。
8、技术及来源、设计专利标准、工艺描述、工艺流程图,对生产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请说明(比如防尘、减震、有辐射、需要降噪、有污染等)。
9、项目拟新增的人数规模,拟设置的部门和工资水平,估计项目工资总额(含福利费)。
10、提供公司近三年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扣除工资后的大致数值及占收入的比例。
11、公司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税率,其他补贴及优惠事项。
12、项目产品价格及原料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测算,如果均能明确含税价格请逐项列明各种原料的进项税率和各类产品的销项税率。
13、其他资料及信息根据可研研究工作需要随时沟通。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基建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改部门的意见;
其它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改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基建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改部门的意见。
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2、项目概况。
包括拟建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
用地方案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等内容。分析项目选址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排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3、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对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影响进行调查分析,依法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并对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及发展需要等要求进行分析论证。
社会影响
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2、社会适应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评价该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
3、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风险分析,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