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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应对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若干措施

来源:互联网 2023-04-21 03:11:02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若干措施

一、保障主副食品生产能力

1.增加蔬菜供给。跟踪监测蔬菜生产供应情况,加强对蔬菜生产经营主体指导服务,统筹安排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丰富品种类型,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蔬菜市场均衡稳定供应。积极调运和储备蔬菜种子,指导育苗企业有序开展种苗集中生产供应,确保及时播种定植。认真落实和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围绕保供给数量、保质量安全、保民生底线,稳定市场供应价格工作目标,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引导调整种植结构,进一步加强“菜篮子”产品自给能力,着力提升不宜长途运输的叶菜类蔬菜自给能力。要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提前安排订单和物流运输,适当增加储备,确保重要耐储蔬菜3-5天左右消费量的动态库存。要多渠道筹集货源,增加重点耐储蔬菜品种储备,在蔬菜价格阶段性上涨时及时精准投放,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价格总体稳定。

2.抓好肉蛋奶豆制品生产。持续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加快生猪规模化养殖、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落地,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加牛羊肉产出,加强冷冻肉及奶制品等储备。稳定禽蛋生产,规范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支持豆制品企业恢复生产,丰富市民菜篮子。保障奶业稳定发展,督促乳制品加工企业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引导企业收购供应生鲜乳。安排规模种养生产主体和饲料、屠宰、种畜禽、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快恢复产能,帮助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等相关企业正常运行。

3.加强粮油保障。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建立市粮油供应应急工作保障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粮油供应不出任何问题。推进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尽快复工,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困难。实行粮油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积极协调应急加工企业加大市场供给,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二、畅通主副食品流通渠道

4.保障运输畅通。疫情防控期间,将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大豆及豆制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绿色通道”。对防护得当的主副食品流通企业和邮政、快递车辆及时发放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保障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膜、饲料(包括饲草和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兽药(含兽药原料及包装材料)、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以及紧缺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通行证和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进行劝返或禁止通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确保通往交易市场、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场所的交通通畅。

5.提高物流效率。加快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产地库、大型消费城市公共配送冷库、信息化平台等冷链物流重大项目早竣工早运营,提高生鲜冷冻食品储运水平。加强物流园区建设,及时兑现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奖补政策,提高主副食品集疏运能力。具备复工条件的快递企业要尽快复工。属地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保障关键物流枢纽和快件分拨处理工作正常运行。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主副食品不能及时疏运的,鼓励物流园区减免仓储保管等物流费用。

6.创新流通模式。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积极发挥大中型电商企业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引导主副食品供应模式创新、渠道多元。进一步完善城乡邮政快递网点建设,畅通邮政快递渠道,确保小区快递便捷送达和收寄。顺应疫情防控需求,鼓励线上购买和集中配送,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批发零售网点、社区菜店尽快恢复营业,分散满足居民购买需求;鼓励主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电商业务,鼓励市民更多通过电商平台线上购买主副食品,帮助电商企业解决采购和物流配送困难。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事业单位集中采购蔬菜等主副食品,直接配售本单位职工,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减少销售中的人员接触。鼓励大型超市对主副食品提前称重定价包装,增加自助结算设施,减少市民购菜排队时间。

三、确保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平稳

7.健全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市场调控和监管,保障市场供需总体平稳。全面落实好各项促进蔬菜、生猪等各类主副食品生产、流通、储备任务。全面落实按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补贴联动机制,确保临时价格补贴足额按时发放到位,各级财政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筹措。

8.加强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实施量价同步监测,织细织密价格监测网,深入田间地头、市场菜店,动态跟踪摸排第一手情况,积极开展精准预测研判,实施预先和适时调控。加大主副食品市场的保供信息披露,妥善回应热点难点问题,释放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的信号,稳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9.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运用提醒、告诫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积极防范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持价格稳定。

10.适时开展“惠民菜篮子”活动。根据疫情防疫期间市场主副食品价格运行情况,适时启动民生工程“惠民菜篮子”活动,确保春节和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期间销售的惠民蔬菜品种、数量、质量和优惠幅度达到规定要求,严格履行保供稳价责任。

四、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11.增强财税支持。全面落实应对疫情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积极组织我市食品、农副产品(含蔬菜及畜禽养殖、屠宰、饲料加工等)、快消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业复工生产,保障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稳价保供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最高 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停产停工、关门歇业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依法可申请相关税费减免。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主副食品供应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主副食品企业,可追溯减免时间至2020年2月1日。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主副食品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主副食品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

12.加大金融支持。落实专项再贷款支持政策,引导银行机构扩大低利率信贷投放规模,用足用好我市专项再贷款额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优惠利率贷款,落实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贴息政策,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对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鼓励各银行机构提供下浮10%以上的优惠利率贷款;对于市级以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利率下浮30%以上。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鼓励金融机构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取消反担保要求并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13.加强用工保障。积极帮助主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引导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利用互联网对接用工需求。通过“共享员工”“弹性员工”和远程工、钟点工等多种形式,支持、参与企业复工用工。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主动为企业用工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供给。加强对复工企业用工的分析研判,开展本地区、疫情较轻地区富余劳动力的精准对接,鼓励尚未开工的餐饮业、旅游业等服务业企业与复工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有效缓解复工企业用工不足的矛盾。加大宣传推介,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要积极关注我市复工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各类劳动者要及时关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积极支持复工企业用工。

14.严格疫情防护。按规定健全和完善工作场所人员防护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经营场所通风、消毒、人流疏导等措施,加强企业员工防疫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的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安全。积极调配口罩等防疫用品,保障正常运营的大中型超市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

15.督促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主副食品联席会议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市场调控和监管,保障市场供需总体平稳。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分解细化各环节工作任务,提升生产加工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确保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全链条有序运转。

五、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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