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合肥热门资讯 > 合肥社保资讯 > 合肥社保政策 > 正文

合肥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2023-07-27 01:12:02

合肥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条件是什么?

医保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我省各市正常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人应为账户提供人本人参保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且待遇状态正常的人员。随着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未来将逐步扩大到异地参保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指哪些人?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指的是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注:如办理家庭成员门诊共济账户绑定时,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即无法证明亲属关系,不用担心,目前只要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即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号码,确认姓名等信息无误,确认《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家庭账户绑定告知书》,《告知书》的作用系本人承诺填报的信息和亲属关系准确属实。个人承诺后即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后期涉及到欺诈骗保等行为,将按规定处理。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合肥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条件合肥职工医保给家人用需要什么条件合肥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条件是什么?
上一条:合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给家里人用? 下一条:庐江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常见问答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