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合肥热门资讯 > 合肥户籍资讯 > 合肥入户办事指南 > 正文

合肥办理委托书或声明书公证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3-06 13:26:02

办理委托书或声明书公证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或声明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设立文件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或关系人身份证明材料;涉及夫妻、婚姻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未再婚)证明或判决书、调解书等。

2)委托书或声明书文本。

3)涉及财产的:财产有法定产权凭证的,应提供产权证书;其他财产应提供能确认财产所有人的证明材料。

4)公证员告知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合肥办理委托书公证材料合肥办理声明书公证材料合肥公证材料合肥办理委托书或声明书公证材料
上一条:巢湖市夏阁镇落户办理电话+地点 下一条:合肥经开区高刘派出所可以办户口迁移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