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合肥热门资讯 > 合肥社保资讯 > 合肥社保政策 > 正文

合肥未婚做流产能享受流产待遇吗?

来源:互联网 2023-07-03 05:36:03

合肥未婚做流产能享受流产待遇吗

不能享受。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

拓展: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待遇享受对象

1、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

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3、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

关键词:未婚做流产能享受流产待遇未婚做流产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合肥未婚做流产能享受流产待遇吗?
上一条:合肥市个人社保网上查询 下一条:庐江县医保中心生育保险办理地址+电话一览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