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查询
补卡和换卡
持卡人遗失社保卡并办理书面挂失后,凭身份证 件到相应的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补卡。
办理补卡业务后,持卡人按照物价局定价标准缴纳补卡工本费。
持卡人因社保卡损坏、卡面个人信息变更、卡到期 等原因可办理换卡。
(一) 、卡损坏换卡
持卡人应凭身份证件、社保卡办理卡损坏换卡。
卡损坏分为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及其他损坏两类。社保卡的保 修期为1年;社保卡卡体出现弯折、破损、卡面出现无法清除的污 渍等情况的,属人为损坏。
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的,免收持卡人工本费,其他损坏引起的 换卡,由持卡人承担工本费。
(二)、卡面个人信息变更换卡
卡面个人信息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相片等。
因相片变更需换卡的,持卡人应凭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 保卡、符合制卡要求的相片办理。
因变更其他个人卡面信息需换卡的,持卡人应先到服务银行办 理社保卡金融账户个人信息变更,再凭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个人资料变更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换 卡。
因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和参保信息在制卡后发生变化造成的个人 信息变更换卡,由持卡人承担工本费;因信息釆集、制卡等非持卡人个人原因造成的个人信息变更换卡,免收持卡人工本费。
(三)、卡到期换卡
持卡人应当自社保卡有效期届满之前30日内,凭社保卡、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及发卡地要求的制卡相片申请换领新卡。
因卡到期换卡的工本费由持卡人承担。
办理换卡业务时,省卡系统同步向社保卡服务银行 发送挂失信息,服务银行实时挂失社保卡内金融账户和医疗个人账户,并向省卡系统反馈医保个人账户、金融账户挂失结果。
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向持卡人发放新社保卡时回收原卡,并由 市总行集中将旧卡定期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想了解更多关于河池社保卡查询、办理、补办等相关信息,可点击进入【河池社保卡专题】 查看更多有关社保卡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