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需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与商贷抵押人保持一致;
2.该套住房的商贷尚未结清,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住房在河池市辖区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能够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手续。
二、申请材料
材料 | 说明 |
借款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
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在广西区内民政部门登记婚姻状况的,无需提供结婚证;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须签署声明 |
借款人绑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卡 | 外地缴存职工提供在承办银行的还款卡 |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 仅限借款人在广西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 |
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商业银行还款对账单 |
想要申请“商转公”业务,需先到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部咨询,符合办理条件后,需申请人提前偿还原商业银行贷款本息,并持相关材料后才能办理。
三、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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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温馨提示:办理前请先联系相关电话咨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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