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失业人员待遇申领
办理依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携带资料:1、从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办事流程:填写《求职登记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办理存折
办理时间: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就业处职业介绍窗口、失业保险处待遇审核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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