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2022-07-22 00:05:01
人防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所以我们要保持其良好使用状态和防护能力,严禁出现可能造成人防工程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护好人防工程,不让它遭到破坏。
居民应做到:
不擅自占用、拆除、改造、毁坏人防工程。
不向人防工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
不在人防工程中生产、存储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物品。
不占用、堵塞人防工程的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口和进排风竖井。
发现有损坏人防设施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建人防工程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
3、新建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