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集体户是否有户口簿?
以前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登记卡,由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保管。现在,《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条推出了集体户成员申领居民户口簿制度。
附:《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条
单位集体户、集体户、公共集体户成员,因办理社会事务需要,可以凭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仅含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一)书面申请;
(二)设立集体户单位同意证明;
(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户口所在地市内无住房证明。
依据前款规定申领的居民户口簿,仅用于证明申领人户口登记信息,不能用于办理其他人员户口迁入、恢复户口等事项。
申领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有住房的,不予办理,其户口应当迁至房屋所在地。申领人为学生集体户成员的,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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