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A类司法雇员1名,B类司法雇员3名,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国内高校学历学位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配偶、父母在本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或本院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杭州市滨江区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滨江区司法雇员等级设置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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