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补贴对象条件(需要全部满足)
1.杭州市A-E类人才,钱塘区认定的F、G类人才,区内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同G类。
2.在钱塘区租房,并且租房备案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成功。
3.与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含)以上(外籍人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含)以上);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按照学历类认定的人才需2019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钱塘区工作。
5.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区,下同)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备注:符合以下 2 种情形的,原有住房不纳入核定范围:
①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杭州市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请租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②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 2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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