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三级中级司法雇员7名、三级高级司法雇员3名,从事法官助理或完成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意识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限浙江省户籍;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学历及专业要求:
三级中级司法雇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级高级司法雇员:具有国家有关部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及五大政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不含上述院校的独立学院)法学类(参照《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一级学科代码为030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 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9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录用公示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有其他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程序步骤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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