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一、岗位职责
编外聘用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审判、执行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庭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录编外聘用人员10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19日。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