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一、宝宝出生后,怎么申报户口?
婴儿的父亲或母亲,携带申报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当然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还需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的确认书。
申报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父或随母申报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二、父母没有结婚,宝宝的户口怎么申报?
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应当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申报非婚生宝宝的户口时,需要提供非婚生育声明;随父申报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父母一方或双方是现役的,要怎么申报呢?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的,所生子女可以在其父亲或者母亲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
父母一方是现役、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其中,现役户口注销前与父母同户,且地方居民一方为市外户口的,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母亲为驻浙的,也可在母亲驻地申报。
四、父母双亡的,宝宝的户口怎么申报?
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双方因死亡等原因,所生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被注销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或声明等材料,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申报出生登记。
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出生情况证明或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