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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购车补贴最新消息
政策内容
滨江区政府开展第三季度汽车补贴活动,发放1000万元补贴,消费者(个人)到我区指定汽车零售企业店购买7座(含)以下汽车(燃油车、新能源车均可参与,不含营运车辆、商用车辆),可根据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享受滨江区政府分档补贴,先到先得,兑完即止。区政府给予消费者每人每车补贴标准如下:
参与此次补贴政策的汽车企业名单
活动范围
汽车零售企业指在滨江区注册并纳入社零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汽车零售业务的企业。
活动时间
9月6日开始,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操作流程
1.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
消费者购车后,将以下信息提交给汽车经销企业: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架号、开票日期、发票号、购车金额的相关材料、银行卡号等,汽车经销企业将消费者相关信息提交至补贴平台进行申报;
滨江区商务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名额;
消费者须在规定时限内(11月30日前)办理上牌手续并向汽车经销企业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信息,进行补录;
滨江区商务局审核相关材料。
2.补贴兑现流程
由滨江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亲清在线”平台将相应补贴资金打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
1.申报信息汇总表(含购车人姓名、身份证、银行卡账号、开票时间、发票号、车架号、手机号、购车价格等信息);
2.购车合同;
3.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5.汽车经销企业承诺书;
6.机动车行驶证。
附则
1.汽车零售企业在活动期间内,应严格遵循补贴标准,不得将补贴抵消原有的优惠,可叠加原有优惠,以最大的优惠给予消费者。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3.购车合同的签订时间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均需在9月6日(含)以后;此时间之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开票的一律不得重签合同或重开发票享受补贴。
4.如申报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将取消活动资格,并对外公布纳入非诚信经营企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活动结束时,企业应主动向外界告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5.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6.滨江区商务局将对补贴金额实时向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公布,补贴金额接近临界时,汽车销售企业应主动向消费者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7.本次补贴活动,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补贴。
8.本政策由滨江区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