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查询工作结束后,经派出所负责人批准,按照以下情形出具相应的证明:
(一)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发现被查询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公民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进行核实,并在核实后出具证明。被查询人本人不要求出具证明的,可以不予出具,但被查询人应当签名确认。
(三)被查询人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且案件尚未办结的,暂缓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书面告知申请查询人。被查询人本人要求出具证明的,应当在证明上注明案件正在办理的情况。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