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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启用

来源:互联网 2023-05-17 23:54:03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明确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79133元。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将于10月底参照上述口径及时启用和执行相应的缴费基数。

杭州市基本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在前期完成业务经办系统新基数的参数配置后,于今日正式启用。

10月25日17点后,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外的各项经办业务,网上服务系统也将临时关闭业务申报功能。

如今后国家批复的社平标准有所变化,再按国家批复的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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