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办理条件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可以凭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等材料,在3年内向评选推荐地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办理材料
1、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
2、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
3、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表彰奖励人员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
4、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彦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金正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落户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