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一、企业及中介引才奖励
(一)企业自主引才奖励
对企业从区外招引人才的(往届生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劳动合同;应届生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就业协议,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大专1000元、本科1500元、硕研2000元、博研3500元每人标准,给予企业引才奖励。
1.扶持对象
从区外新招引人才的企业,在疫情结束前(1)往届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2)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向所属人力社保所(临平片区单位直接向区惠企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受理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
3.申报材料
《杭州市余杭区引进(推荐)人才奖励申请表》、汇总表、引进人才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明、收款凭证等。
(二)中介引才荐才奖励
为我区企业成功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的,按年薪0.5%的比例给予中介机构引才奖励,每家累计最高50万元。(所在企业也将按0.5%给予奖励,累计最高50万元)
1.扶持对象
(1)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新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的企业。
(2)为我区新引进上述人才的中介机构。
要求用人单位在疫情结束前与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年底前完成分类认定。
2.申报流程
由中介机构向用人单位所属人力社保所(临平片区单位直接向区惠企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受理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
3.申报材料
《杭州市余杭区引进(推荐)人才奖励申请表》、汇总表、企业营业执照、引进人才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分类认定证书、收款凭证等。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集中兑现办公室,86372581、8637326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86223642;余杭人力社保所,88667010;瓶窑人力社保所,88540009;塘栖人力社保所,86162459。
二、就业实习交通补贴
(一)就业交通补贴
疫情结束前通过线上人才招聘后来余杭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企业急需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1.扶持对象
新来余杭就业的人才(以户籍地为准),其中:(1)往届生和企业急需的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2)应届生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就业协议,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向所属人力社保所(临平片区单位直接向区惠企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受理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
3.申报材料
申请汇总表、引进人才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明或技能等级证书、收款凭证等。
(二)实习交通补贴
疫情结束前来余杭实习的大学生,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1.扶持对象
疫情结束前来余杭参加实训和见习训练,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以户籍地为准)。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在向区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办申请实训补贴和见习训练补贴时一并提交。
3.申报材料
申请汇总表;其他材料与实训补贴、见习训练补贴申请材料同。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集中兑现办公室,86372581、8637326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86223642;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86164767、86164564,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89287170;余杭人力社保所,88667010;瓶窑人力社保所,88540009;塘栖人力社保所,86162459。
三、大学生实习补贴
(一)大学生实训补贴
对来余杭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期间给予20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
1.扶持对象
疫情结束前来我区参加实训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杭州生源毕业学年大学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学年在校研究生。
2.申报流程
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申报材料
《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协议书》、考勤台账、生活费补贴发放记录、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86164767、86164564。
(二)见习训练生活补贴
对吸引在校大学生来余杭见习训练基地参加见习的,按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70%每生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1.扶持对象
疫情结束前吸引在校大学生来我区参加见习的见习训练基地。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申报材料
《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申请花名册》,《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协议书》,学历学位证明或技能等级证书(在校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毕业学年在校证明),见习学员生活补贴银行发放明细,《杭州市见习训练学员考核意见书》,《大学生见习训练月度考勤表》等。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89287170。
(三)见习训练后招用补贴
1.扶持对象
疫情期间参加见习训练,结束后1年内首次被单位招用的见习学员。按15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
2.申报流程
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申报材料
《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招用补贴申领名册》,企业营业执照等。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89287170。
四、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家补贴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家补贴
对新引进的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发放最高8万元、6万元、4万元生活安家补贴。
1.扶持对象
在疫情结束前引进到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
2.申报流程
首次申领:用人单位登录杭州市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再次申领:用人单位通过CA认证登录余杭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3.申报材料
《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86164767、86164564。
(二)毕业7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毕业7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1.扶持对象
在疫情结束前新引进到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7年以内的非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通过CA认证登录余杭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3.申报材料
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国内高校毕业7年以内的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7年以内的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86164767、86164564。
五、线上职业培训补贴
疫情结束前,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培训平台,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线上培训的,按照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人数,分别按每人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扶持对象
疫情结束前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培训平台的,或是开展高技能人才线上培训的企业。
2.申报流程
登录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系统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提交备案材料。
3.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培训方案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培训方案包括学员名册、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考核方式等。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培训科,86201228。
六、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
通过认定的人才,按F类—B类给予每月1600元—40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顶尖人才(A类)给予“一人一议”。
1.扶持对象
余杭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A类—F类人才。
2.申报流程
(1)网上申请:通过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申报路径:个人用户登录→进入用户中心→业务办理→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购、租补贴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持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请表后填表须知),经镇街、开发区、平台或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区住建局。
3.申报材料
余杭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请表,申请家庭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租赁合同复印件,申请人余杭市民卡复印件(注:1.线上申报只需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证照即可;2.申请购房补贴的无需提供租赁合同。)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8918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