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一、招聘计划
司法雇员01岗位3名、司法雇员02岗位2名,从事检察官助理或完成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限浙江省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司法雇员0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雇员0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参照《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一级学科代码为030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 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9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录用公示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录用;
7. 符合招录检察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程序步骤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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