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一、招聘计划
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85人,其中普高15人,职高3人,初中121人,小学146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余杭区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下同)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3)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毕业生。
3.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大学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毕业生。
(4)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的毕业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下同)。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届公费师范生。
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下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后续余杭区招聘教师相关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197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3)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4)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人员;
(5)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届公费师范生。
(7)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的毕业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五)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
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含13个区县(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应届生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在职教师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余杭区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2)。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3月25日9时—3月29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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