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邯郸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 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 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 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