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流程一览(附流程图)
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括就业年限、住房、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居住年限、年龄等指标。满分为100分。
1、就业年限积分。在琼合法稳定就业累计满 5年的,积 10分;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2、住房积分。本人或者配偶在琼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20分;本人在琼租住合法产权公有住房或者合法产权私有住房的,积10分。
3、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积分。在琼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累 计满5年的,积10分;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4、居住年限积分。在琼连续居住满5年的,积10分;超过 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年龄积分。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的,积20分,41周岁至50周岁的,积15分,51周岁至60周岁的,积10分,61周岁以上的,本项不积分。
(二)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最高分值为30分。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省部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地市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区)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5分。
(三)减分指标及分值。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和守法 诚信等指标。
1、凡提供身份、就业、住房、社保、居住年限、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项 (次)扣减10分。
2、在积分期间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每项 (次)扣减 5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者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五)落户分值。落户分值为80分。计算方法为基础分数加 上奖励分数减去扣除分数。达到落户分值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者实际居 住地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