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流程一览(附流程图)
海口未落户引进人才安居房申请
申请条件
未取得本市户籍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 540 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所需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户口本;
(4)结婚证书;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个税和社保缴费记录;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海南省住房情况证明及无购房记录;
(7)居住证明;
(8)人才认定证明文件等材料。
备注: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试行以诚信承诺替代申请人要提交的部分证明材料,住房证明、居住证明和人才认定材料无需个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