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与哪些省份进行健康码互通?
海口琼山区受返琼务工人员集中观察或隔离影响复工企业补助申请
1.申请对象。在海口市琼山区辖区内、疫情防控期间有返琼务工人员且须集中观察或隔离(不含居家隔离)14天的各类复工复产企业(含承建海口市琼山区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省外企业)。
“防控期间”是指:从2020年1月25日海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
“返琼务工人员”是指:2020年1月25日海南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返回海口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集中观察或隔离,且隔离期满复工的员工。
2.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
(2)集中观察或隔离记录表等有效材料;
(3)《海口市企业返琼务工人员集中观察或隔离期间生活补助申请表》
(4)《海口市企业返琼条工人员集中观察或隔离信息一览表》
3.申请标准。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对受影响企业予以补助,补助天数不超过14天。已享受类似补贴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补贴。
4.申请受理时限。企业按照返琼务工人员集中观察或隔离期满后方可申请,申请时限截止至疫情防控结束。
(二)受理。申请企业将相关材料(盖章)送至琼山区批准复工行政部门受理。
(三)审核。所在地批准复工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区人社局审核。
(四)拨付。区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助资金拨付申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