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流程一览(附流程图)
海口市省外居民落户办理流程
(一)落户条件:
1、省外户籍居民,取得海南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海口市城镇社区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随迁。
2、取消办理夫妻投靠业务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结婚登记满一年”的限制条件。
(二)办理程序
1、统一由辖区办证中心(金盘、高新、美安派出所辖区的由开发区分局户政窗口)窗口受理审核,值班主任审批,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2、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辖区办证中心(或开发区分局户政窗口)办理落户;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