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海口热门资讯 > 海口社保资讯 > 海口社保政策 > 正文

海口领取失业金期间需要缴纳社保吗?

来源:互联网 2023-03-17 19:01:01

海口领取失业金社保缴纳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局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个人参保可通过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个人服务”,在“职工社保”-“社保登记”参保模块自助办理,也可携带身份证于当月1-25号工作日上班时间社保服务大厅及四个区社保所办理,业务办结1-2天后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税务部门缴费。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的60%。

按前款规定标准计算的失业保险金,高于或者等于本省一类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8%发放;低于或者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按照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电话:0898-65332598。

关键词:海口失业金领取医保缴纳海口失业期间医保缴纳海口领取失业金期间需要缴纳社保吗?
上一条:2020海南企业减免社保费用会影响参保人待遇吗? 下一条:海南职工离职后怎么自己缴社保?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